主旨:有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遙控無人機校內教學活動相關問題」回復說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9年6月19日標準三字第1095014407號函辦理。 二、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自109年3月31日起施行,鑒於多校陸續詢問有關遙控無人機使用於教學活動問題,本局業彙整相關問題並請本府交通局轉請旨局協助說明,以利各校後續推動上開活動。 三、檢附原函及附件「針對遙控無人機活動相關問題之回復說明」影本各1份。
●學校簡介影片 ●關於龜中 ●學校願景 ●校舍平面圖 ●龜中校徽 ●學校現況 ●學校分機表 ●本校位置及學區
●113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 113學年度龜山國中課程計畫核定文號113年8月12日桃教小字第1130076145號 ●11301正式課表 ●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雲端差勤系統 ●全國教師研習系統 ●資訊組Q&A ●教師網路郵局 ●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實施原則
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
進階搜尋
●八年級職涯性向測驗說明 ●八年級職涯性向測驗 ●九年級興趣測驗說明 ●九年級興趣測驗
●桃園市心靈加油站
●輔導室諮詢信箱gs600@mail.gsjh.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