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持續對國
內就業市場之影響,鼓勵畢業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
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青年,符合下列資格
之一:
1、109 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青年所持
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
2、持教育部、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09學年度應屆畢業
相關證明文件。
3、108 年9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畢業後依兵
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 109 年6 月15日含後退役。
(二)申請資格:青年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及依法投保
就業保險,並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
1、11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
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2、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間就業,且於110年6月
15日(含)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3、青年於111年6月30日(含)前退役,退役後90日內受僱
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三)申請方式: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登錄會員後,至旨揭計畫
專區詳閱相關計畫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勾選同意後,報
名參加計畫(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
tw)。
(四)獎勵標準:青年受僱於同一雇主,穩定就業滿90日,發
給就業奬勵2萬元,持續穩定就業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就
業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