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助學金額:
(一)國小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二)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高中(職)組: 1. 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四)大專組: 1.含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申請書與詳細資料請見附件資料
四、校內申請截止時間:9/15前交至教務處 註冊組長(逾時、缺件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