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辦理「招募義務動物保護員40名」之招募簡章及報名表各1份
- 協助本處動物保護檢查員辦理動保宣導活動、動保業務稽查及相關行政文書等工作。
- 協助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之介紹宣導、環境清潔、收容動物照顧及認領養等工作。
- 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供民眾參與公益,奉獻愛心之管道。
- 招募條件:
- 年滿20歲以上。
- 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
- 喜愛動物、溫和有禮、富有愛心、耐心、正義感及服務熱誠。
- 能配合本處指揮調度協助辦理動物保護相關工作。
- 能配合參加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
- 具動物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 招募名額:
- 動物保護檢查:預計招募20名。
- 動物收容:預計招募20名。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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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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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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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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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班日
AM09:00~PM12:00
PM13:00~PM17:00
(每季至少服務1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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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本處動物保護檢查員辦理動保宣導活動、動保業務稽查及相關行政文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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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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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星期二、四、六、日
AM10:00~PM12:00
PM13:30~PM15:30
(每月至少服務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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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之介紹宣導、環境清潔、收容動物照顧及認領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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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訓練:完成下列訓練並取得證書始具義務動物保護員資格。
- 基礎訓練:取得臺北e大網路教學、內政部或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之統一訓練等12小時時數證明
- 特殊訓練:參與本處辦理之動物保護相關訓練6-8小時。
- 職能學習:本處視情形辦理動物保護相關講習(如服務形象、法治訓練、動物保護觀念、人畜共通傳染病介紹等)。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 郵寄資料:
- 報名表正本1份。
- 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1張。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以A4紙張影印於同一面)。
- 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請以A4紙張影印)。
- 存摺封面影本1份(支領志工服務津貼用)。
- 郵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請於信封註明甄選義務動物保護員。
- 聯絡電話:03-3326742分機40~47。
- 傳真:03-3389444。
- 面試通知:報名資料經初步審核通過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