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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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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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00008741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為鼓勵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寒假在家自主線上學習」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0年1月25日桃教體字第1100007779號函、109年12月29日桃教資字第1090119035號函、109年8月19日桃教小字第1090074900號函暨109年3月9日桃教中字第1090019930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及早事先規劃學生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鼓勵學生善加運用線上學習平臺及學習資源工具,在家自主學習,使學習不間斷。 |
四、 | 為鼓勵教師引導學生善加運用線上學習平臺與學習資源工具,協助學生寒假期間學習不間斷,本局特規劃獎勵機制如下: |
(一) | 時間:109學年度寒假期間。 |
(二) | 形式 |
1、 | 同步直播教學:單一班級每次授課時間30分鐘以上。 |
2、 | 非同步教學:教師須派送線上學習課程(含教材及學習單),並掌握學生學習成效。 |
(三) | 人數:以單一班級授課為原則,參與課堂學生人數為原班級學生人數50%以上。 |
(四) | 獎勵 |
1、 | 教師獎勵:線上課程符合上述形式及人數,報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每位教師每次課堂核發本局績優狀1紙,可累計。 |
2、 | 學校獎勵:學校獲獎勵教師人數達學校教師員額25%以上者,得申請補助教學設備經費新臺幣1萬元整;獲獎勵教師人數達學校教師員額50%以上者,得申請補助教學設備經費2萬元整。 |
(五) | 學校應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函報教師獎勵名單,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
五、 | 考量疫情持續變化,請貴校務再次盤整學校補課計畫、線上教學資源、資訊設備及網路平臺等,確保線上課程執行無虞,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不含特教學校及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桃園市立文青國民中小學籌備處、桃園美國學校、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 |
副本: |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本局體育保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