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桃教中字第10800943031號函續辦。
二、本計畫原報名截止日期為108年3月27日,因延後開學為擴大本計畫執行效益,爰延長報名期間至109年5月8日(星期二) 郵戳日期為憑,備齊報名所需資料以掛號逕寄大園國中。
三、參加對象如下:
(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二) 每件參賽作品作者可採合作方式進行,每件最多3人。
四、獎勵辦法:經評選錄取特優2名,核敘嘉獎1次及稿費870元/千字,最高5,000元;優等3名,核敘獎狀1張及稿費870元/千字,最高3,000元;甲等5名,核敘獎狀1張及稿費870元/千字,最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