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灣北區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科)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委員會108年1月31日北美聯分字第108600086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108年1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13757號函示略以:
(一)依「特殊教育法」所設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類之班級,學
生應依據該法第16條規定通過資賦優異鑑定。
(二)非屬資賦優異類之藝術才能班,學生毋須通過資賦優異
鑑定,惟仍須依據「藝術教育法」第12條規定,由主管
機關核予藝術才能之鑑定後始得入學。
(三)少數分區納入職業學校之藝術群科併同辦理術科測驗及
聯合分發,其入學事宜則從職業類科相關規定辦理。
.三、查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係非屬資賦優異類之藝術才能
班,爰須依據「藝術教育法」第12條規定,由主管機關核
予藝術才能之鑑定後始得入學;另新北市私立復興高級商
工職業學校美術科係屬職業學校之藝術群科,併同本特色
招生甄選辦理術科測驗及聯合分發,其入學事宜從職業類
科相關規定辦理。
四、如對本學年甄選入學有各項疑問,請逕洽明倫高中連絡人:
(一)簡章內容暨綜合性業務:林主任(02)25961567#121。
(二)報名相關事項:廖組長(02)2596156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