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註冊組 - 校園公佈欄 | 2015-04-15 | 點閱數: 812

一、申請辦理本市104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送件期間為: 
(一)第一次(104學年度第1學期):104年4月16日(星期四)至104年4月30日(星期四)。
(二)第二次(104學年度第2學期):104年10月16日(星期五)至104年10月31日(星期六)。 

二、請申請人備齊申請書及實驗教育計畫乙式15份,於上述時間內送件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凡設籍於本市之國中應屆畢業或取得國中同等學歷學生,有意申請者均須向本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

常用連結

[ more... ]

龜山國中行事曆

災害示警

連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