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二、國中組:
(一)學習領域(一般學科):八十分以上。
(二)未有記過或曠課之紀錄。
三、獎學金名額如下:國中組:四十名。
四、獎學金額每學期每名暫定如下:國中組: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五、申請期限:第二學期自三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
● 112學年度龜山國中課程計畫 核定文號112.8.7 桃教小字第1120075257號 ●112學年度各領域教科書 ●11202正式課表 ●11101公開授課辦理時間 ●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雲端差勤系統 ●全國教師研習系統 ●資訊組Q&A ●教師網路郵局 ●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實施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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