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由該校於本(106)年10月16日前彙整函送(請附申請學生清冊-附件七或八)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期限:106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四、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本局網站(http://ipb.ty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
● 112學年度龜山國中課程計畫 核定文號112.8.7 桃教小字第1120075257號 ●112學年度各領域教科書 ●11202正式課表 ●11101公開授課辦理時間 ●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雲端差勤系統 ●全國教師研習系統 ●資訊組Q&A ●教師網路郵局 ●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實施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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