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註冊組 - 九年級升學 | 2017-03-23 | 點閱數: 801
(一) 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應以參加國中教育會考為原則,惟各國中與家長共同召開IEP會議,評估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因障礙情形嚴重無法參加或可透過適性就學輔導安置管道入學時,得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二) 重大傷病應屆畢業生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評估因情形嚴重致無法參加國中會考時,應檢附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醫生評估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後,得不參加國中會考。
:::

常用連結

[ more... ]

龜山國中行事曆

災害示警

連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