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104年2月12日(104)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040000111號函說明辦理。
二、法源依據:
(一)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5條規定:五專各招生學校之免試入學皆未申請招生外國學生,故不得招收外國學生。
(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55條規定:得依規定申請就讀與其學歷相銜接之國民中、小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並未規定得申請就讀五專,故不得參加五專學校一年級新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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