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缺職務:幹事
二、職系:一般行政
三、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四、名額:正取1名,得視甄試成績列備取人員1名,候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五、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身心障礙手冊及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陞任現職或任同序列職務合計需滿1年、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依業務需要進行職務調整者。
(四)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一般行政。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點:
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33354 桃園市龜山區自強西路66號)
八、報名時間、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桃園市龜山區自強西路66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幹事」。
(二)時間:報名資料請於105年8月24日(三)16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3-3205681轉710人事室羅主任。
(三)郵寄表件依序裝訂成冊:符合資格經通過書面審查者,其初審合格名單及甄選日期將於105年8月26日(星期五)下班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聯絡人:人事室 羅主任,電話:03-3205681轉710)
九、繳交應徵資料(請用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証件未齊備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及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十、甄選方式:
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本校網站公告)參加面談及業務測驗(電腦基本操作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應試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或條件不符出缺職務需求者,得從缺。
十一、錄取公告:
十二、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