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05年8月8日桃衛醫字第10500633781號函辦理。 二、本課程以單位內實際管理AED者為優先,每1單位設置1管理員為主,若已通過安心場所認證或已持有AED管理員證照,請勿重複受訓,惟單位內AED台數過多或分布範圍過廣,則建議可多名管理員參加受訓。 三、檢附訓練課程簡章供參。
● 112學年度龜山國中課程計畫 核定文號112.8.7 桃教小字第1120075257號 ●112學年度各領域教科書 ●11202正式課表 ●11101公開授課辦理時間 ●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雲端差勤系統 ●全國教師研習系統 ●資訊組Q&A ●教師網路郵局 ●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實施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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