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災害地區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第1條、第10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2月19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30181904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 112學年度龜山國中課程計畫 核定文號112.8.7 桃教小字第1120075257號 ●112學年度各領域教科書 ●11201正式課表 ●11101公開授課辦理時間 ●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雲端差勤系統 ●全國教師研習系統 ●資訊組Q&A ●教師網路郵局 ●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實施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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