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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校園公佈欄 | 2026-05-28 | 點閱數: 11
一、 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15年5月22日桃客綜字第1150004680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表揚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止,參選方式如下:
(一) 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二) 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署之同意書。
三、 檢附本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含報名表)及本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2026年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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