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5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二、為激勵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並表揚原住民族優秀人才之貢獻,特訂定本計畫。 三、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專)、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國小)之立案學校在學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項獎(助)學金。
四、申請辦法與申請表請見附件資料
●學校簡介影片 ●關於龜中 ●學校願景 ●校舍平面圖 ●龜中校徽 ●學校現況 ●學校分機表 ●本校位置及學區
●113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 113學年度龜山國中課程計畫核定文號113年8月12日桃教小字第1130076145號 ●11301正式課表 ●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雲端差勤系統 ●全國教師研習系統 ●資訊組Q&A ●教師網路郵局 ●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實施原則
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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