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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獎學金專區 | 2026-03-03 | 點閱數: 29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5年2月12日第桃社助字第1150015577號函辦理。
二、旨揭專案係為給予家境經濟缺乏或遭受變故學生適時之扶助及鼓勵,對於符合該會辦法規定之學生提供助學金。
三、檢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來函、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及該專案申請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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