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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校園公佈欄 | 2025-12-22 | 點閱數: 3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2月11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41699585A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資訊說明如下,餘請參考旨揭作業要點:
(一)申請資格: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失調,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
(三)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永仁高中將另行通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

三、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永仁高中簡老師,聯絡電話:(06)3115538分機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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