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4年8月1日(114)行教字第0017號函辦理。
二、為給予家境經濟缺乏或遭受變故學生適時之扶助及鼓勵,對於符合該會旨揭辦法規定之學生提供助學金。
三、收件日期:(郵戳為憑)
(一)114年9月22日截止:高中(職)、國中、國小
(二)114年9月30日截止:大專
四、有關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等表格,請至行天宮五大志業網(http://www.ht.org.tw)之教育志業(行天宮助學金)下載。
五、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9月12日(五)前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至本校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