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6月6日府民自字第1140154758號函及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4年6月10日桃選一字第114000308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公投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選 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
三、 | 請貴單位有意願參與投開票工作之同仁完整填寫「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03-4224970)或 子郵件(zhongli1140823@gmail.com)報名;如係員工家屬欲採個人報名者,且其為社會人士或大專院校學生欲報名者,則僅於填表人簽章欄簽章即可。 |
四、 | 檢附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 人員登記資料卡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