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誠徵105年度學校警衛,正取1名,備取若干。
貳、說明:
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
2.年齡:25歲(含)以上,60歲以下。
3.學歷:國中畢業以上。
4.經歷:無經驗可,具繕寫工作日誌、填寫各種報表、巡邏管制能力, 有警衛工作經驗者佳。
5.能配合學校活動調整值勤時間,且能於夜間及假日值勤。
6.言詞清晰、態度和藹、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良好溝通能力,應對進退得宜、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7.具備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優先錄取。(程度及類別應以能勝任警衛工作為原則)。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附註:若經徵選錄取者,應於3日內前往各警察分局,申請個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乙份交予本校。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2月30日(星期三)中午12:00止(每日9時至16時止,假日恕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請依附件報名表填寫後,親送或郵寄至本校總務處報名(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影本1份留存。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三、甄選:
(一)日期:104年12月31日(星期四)經資料審查通過後,始通知於上午9:00報到。
(二)方式:第一階段:由總務處書面審查,合格者始通知於前項時間面試。
第二階段:公開面試(是日上午9時起,依報到先後順序安排面試)。
(三)地點:本校修德樓3樓會議室。
(四)評選標準:學歷10%、經歷10%、專長10%、面試70%。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六)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出缺時依序遞補。
四、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聘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甄選錄取者,自105年 1 月 1 日起試用3個月,表現經學校考評合格後,始得訂定聘任契約,雇用期間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表現良好,經考評通過後,得繼續聘任)。
五、服勤時間:
(一)本警衛工作採全日制,須配合學校警衛編制輪值、輪休,工作採做一天休一天輪值方式。
(二)以上執勤時間得由校方調整。
六、工作任務: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視、交通指揮、支援上學導護工作、來賓通報及導引、簽收包裹信件、警報系統設定與解除、開關辦公室及教室門窗、其他臨時交辦任務及校務支援事項等。
七、待遇:每月薪給國中畢業2萬2,000元;高中(職)畢業2萬2,220元;大專以上畢業2萬2,820元(如有異動依勞動部公告標準調整)。
(一)勞保暨健保自付費用,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二)年終工作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三)離職或退職時,不得要求給付遣散費或退職金。
(四)薪資於次月10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九、聯絡人:總務主任或事務組長,聯絡電話:03-3205681轉510、512
參,餘詳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