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3年8月12日(113)行教字第0026號函辦理。 |
二、 | 為給予家境經濟缺乏或遭受變故學生適時之扶助及鼓勵,對於符合該會旨揭辦法規定之學生提供助學金。 |
三、 | 收件日期:(郵戳為憑) |
(一) | 113年9月20日截止:高中(職)、國中、國小。 |
(二) | 113年9月30日截止:大專。 |
四、 | 隨函檢附「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書各乙份,表格不敷使用時,得自行影印或至網站下載表格 (行天宮五大志業網之教育志業:http:/http://www.ht.org.tw),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 |
五、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9月13日(五)前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至本校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