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02月01日新北教中字第1130196360號函辦理。 |
二、 |
招生對象:招收基北區(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及共同就學區(桃園市龜山區)之品德優良、具學習潛力或有意願傳承原住民文化之國中應屆原住民族畢業生。 |
三、 |
報名送件時間:113年4月12日(星期五)起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止。 |
六、 |
如有疑問或升學宣導需求,歡迎電洽(02)86852011分機4405。 |
節錄簡章p5內容如下,請九年級生詳讀後審慎考慮是否報名。
四、本校為普通高中,未來進路以輔導學生「升學 」為目標,若高中畢業後欲就業者,請審慎考慮是否報名本校。本校所開課程除了部份藝能科目改為「原住民族傳統樂舞」、「原住民傳統族服飾製作」、「原住民族文化概論」、「原住民族社會議題」外,其他均與一般生課程相同。
五、凡經錄取者,須無條件配合及參加原住民族藝能班各項活動及教學計畫,不得以各項理由拒絕。
六、本校無供應學生住宿,學生可自行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本校學生專車上下學。
七、設籍且就讀新北市國中畢業生,錄取就讀本校原住民藝能班,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達5B(含 以上,且高中一年級 第一學期第一次段考原始成績前 30%30%,得核發新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獎助學金1 萬元獎學金,惟就讀本班並領取獎學金學生不得申請轉班,否則應將所領獎學金全數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