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訂購同學,將於112年1月9日(星期一)發下同學帶回,請同學妥善保管。
2.簡章及相關附件表單,請參閱附件。
3.如要申請非冷氣考場(考場於桃園高中),請填寫申請表單後,於112年2月13日(星期一)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註冊組統一提出申請。
4.身心障礙學生要申請應考服務之同學,請向本校特教組提出申請。
5.如有重大傷病及懷孕同學要申請應考服務者,請向本校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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