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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國中場地對外開放借用流程
聯絡人:胡幹事 電話:3205681-515
場地借用流程說明:
- 下載場地借用申請書或至總務處填寫。
- 完成審核後,通知繳納場地租費及保證金,並進行場地使用說明。
- 完成場地使用、借用者須場地復原。(場地復原沒問題)持收據向總務處申請退保證金。
| 編號 | 場地 | 全日 | 半日 | 夜間 | 空調費 | 保證金 |
|---|---|---|---|---|---|---|
| 1 | 操場 | 4,500 | 3,000 | 3,000 | - | 2,250 |
| 2 | 戶外籃球場/半戶外籃球場(每1座) | 1,200 | 800 | 800 | - | 600 |
| 3 | 修德樓三樓會議室/永新樓二樓圖書館會議室(100人) | 3,000 | 2,000 | 2,000 | 每台每小時計使用2.5度,每度8元,插卡計費 | 1,500 |
| 4 | 修德樓一樓會議室 | 675 | 450 | 450 | - | 340 |
| 5 | 教室 | 675 | 450 | 450 | 插卡計費 | 340 |
| 6 | 體育館 | 6,000 | 4,000 | 4,000 | 400/小時 | 3,000 |
備註:
- 半日及夜間以4小時計收,超過4小時以全日計收。
- 租借者曾使用之處所,須負責恢復原狀(含環境清潔及廢棄物運離),否則沒收保證金,並得通知不再借予使用。
- 租借者須與退還保證金者同一人,租借完畢由校內人員確認無待解決事項後,始依程序辦理保證金退費。
- 如需要使用空調、投影機布幕、電子觸控螢幕、音響、大量汽車停車位、夜間照明等設備或耗材,請於申請場地時一併洽總務處申請。
- 活動場地佈置時間應計入租用時數,且自備之設備僅限活動前一日17:00後進入校園,並於20:00離場,本校不負設備保管之責任。
體育館照片與設施說明
1. 標準籃球場1座,羽球場3座
2. 懸吊式電動籃球架
3. 空間寬廣,可容納1000人以上
4. 全新寬廣舞台
5. 舞台具投射燈、聚光燈及各色效果燈
6. 舞台機櫃具高級音響燈光布幕設備
7. 舞台區以桌機或平板控制音響燈光布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