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 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 永瑞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
(三) 沈周阿蘭女士優良學生獎學金。(成績標準由80分調整至60分;並限大溪鎮國中小學生申請。)
二、 申請程序如下:
(一) 請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各項應附證件(文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請學校承辦人加蓋職名章),交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
(三) 請各校將書面申請資料於104年1月15日前寄送至本縣武漢國中總務處(地址:32555 桃園縣龍潭鄉武中路227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縣獎學金)彙辦,逾期歉難受理。
三、 本次受理之3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請填寫1份申請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項。另清寒證明應由肄業學校導師或校長證明(村里長證明無效);如有未合規定者(未使用本局公告申請書、未於網路填報、已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新生、應備證件不齊、申請書填寫及核章不全、逾期或個人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審核。
五、 獎學金領取事宜:
(一) 永瑞清寒優良學生獎學金由永瑞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
(二) 沈周阿蘭女士優良學生獎學金及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武漢國中協助匯入各校公庫。
六、 如有填報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林組長E-mail:it@ffjh.tyc.edu.tw 或 asblin2@gmail.com。
七、 本案承辦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魏老師 電話:03-3322101分機7521。E-mail:weiii@m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