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115 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資訊
一、依據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115 年 8 月 18 日臺獎字第 1157300116 號書函辦理。
二、案內指定本市國民中學之獎學金項目者,請貴校客觀公正審核申請案:
(一) 「指定學校」之項目為張芳燮先生獎學金:
- 1. A36-2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 2. A36-3 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
- 3. A36-4 桃園市立富岡國民中學。
(二) 「未指定學校」項目:
- B10 柯美卿女士獎學金,指定條件為本市公私立國中。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基金會承辦人:李玫玲;電話:02-7736-5640。
四、申請相關說明及表件,請至該會獎學金公告資訊網之「表格下載」專區檢閱及下載。
五、檢附基金會原書函影本及 115 學年度獎學金發放項目及名額公告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