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註冊組 - 獎學金專區 | 2021-03-01 | 點閱數: 393
一、 依據「桃園市110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09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0年3月31日)。
(二) 109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 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

常用連結

[ more... ]

龜山國中行事曆

災害示警

連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