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展市賽初審
(一)交件日期:報名紙本資料請各校於107年9月28日(星期五)前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平興國中,逾時送件者不得參賽。
(二)請各報名隊伍於107年9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初審線上報名以及初審作品摘要說明表檔案上傳(.pdf格式)。活動網址: http://163.30.137.7/inventor/
(三)審查日期:107年10月5日(五)(暫定)。
(四)審查內容:評審委員針對初審作品摘要說明表進行書面評審。
(五)錄選件數視作品水準、繳件比率,由大會評審委員決定。
(六)公佈結果:初審結束當天,將初審結果公佈於活動網站。
(七)其他規定:
1.參賽隊伍之參選資格如有疑慮,主辦單位經開會後擁有最後決定權。
2.參賽人數:參與發明作者人數限於3人以下(含3人),每人參賽作品數不限一件作品。
3.作者可跨校,但請於報名表中註明跨校同學之學校名稱。
4.指導教師:為本市中小學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至多2名(可跨校及跨學籍但不可為家長)。請各校報名前加以審核,避免後續敘獎不公之問題發生。
5.本活動不限制單一學校報名隊伍數,單一隊伍不限報一件作品參賽,但一件作品僅限報名一項類別 ,不可以相同作品報多項類別。
6.實體作品請於初賽通過後再送至平興國中二樓會議室。